拆除德国的人口“定时炸弹”
只有四个国家具有专用于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德国是其中之一。但是,由于人口迅速老龄化且出生率保持较低的水平,以其当前的形式,该制度可能无法持久。Jan Dirk Herbermann和Débora Miranda进行了报道。
在1998年,Rainer Hammerling的父母年迈体弱,无法应对日常生活。Rainer决定放弃工作照料他们。他说:“我一心只想保证他们在有生之年能够有尊严地生活。”Hammerling是一个专业按摩师,专门护理艾滋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所以他能够应对父母不断恶化的情况。但这很不容易,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是那么地孤立。“人们不理解,”他说,“他们想知道为什么我不把父母送到敬老院。”而且,还有经济问题。虽然他的父母能够享受1995年启用的德国长期照护保险,但这并不能完全弥补他失去的收入。
在德国和许多其它国家,期望寿命不断延长。越来越多的人活得更长久并达到他们可能需要照护的年龄。同时,自1970年代以来,出生率不足以补充人口,而且出生率继续保持低水平。结果是钱少了,但需要照护的人数增加了。
“在1955年至1965年,出现了生育高峰。二十至二十五年之后,会有一大批老年人逐渐变得年迈体弱,”柏林德国老年学中心主任Clemens Tesch-Römer说。“对这一问题,我们还没有一个良好的解决办法。”
长期照护保险又称Pflegeversicherung,以区别于健康保险,涵盖了因疾病或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在至少六个月时间内的照护需求。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计划,保险费由受保人及其雇主平摊。受益的条件并不以年龄为基础,但受益者几乎有80%已达到65岁或以上。根据三个等级的依赖性,对受益者进行分类。根据最近的数据,德国的8200万人中约有7900万具有某种形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其中约88%是公共保险,12%是私人保险。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多数受益者住在家中(69%)。这样,他们可选择为支付其照护需求按月领取现金——在2012年为235欧元(300美元)至700欧元(930美元);或者能以专业照护服务的形式享受保险待遇——在2012年为450欧元(600美元)至1550欧元(2065美元)。受益者还可把钱送给提供照护的朋友或亲属。据Tesch-Römer说,对其它31%住在照护机构的受益者,保险金只能支付照护机构(老人院)每月照护费用的一部分。如果可以,受益者用其它保险或抚恤金计划对长期照护保险进行补充。如果不能,他们的家庭有义务介入,否则作为最后的手段,受益者必须申请接受社会援助。
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负责检测该国约1.2万所照护设施的照护质量,而受益者可选择他们想要的服务和服务地点。该制度还提高了人们的认识。Tesch-Römer说:“‘痴呆症’、‘照护质量’和‘老年生活质量’等主题现在已进入公众舆论的主流。”
德国是四个具有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它三个是日本、荷兰和大韩民国。根据国家情况,其它长期照护制度在不同程度上由税收资助。在没有这种制度的国家中,经济负担落到了有需求的个人及其家庭的肩上。
世界卫生组织把今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老龄化与健康。“长期照护对每个国家都是一项挑战,”世卫组织老龄化与生命历程司司长John Beard说。“可以通过自付现金、政府税收或保险进行资助。这四个国家选择采用强制性的保险计划,这种制度确保每一个人在面对这些费用时至少有某种程度的保护。”
虽然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获得了国际上的认可,但是对其未来的持久性存在疑问。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统计,德国约20%的人口在65岁以上。65岁及以上的人数在2009年为224万,在2050年几乎将翻一番,达到435万。据预测,届时德国将仅次于日本,成为人口年龄最大的经合组织国家。
此外,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在量入为出的基础上进行融资,保险费马上调拨用于资助照护。这意味着,随着受益者与非受益者之间比率的上升,必须提高保险费。有些人力主改用预付模式,使假定的长期照护保险基金能够随着其承付款而增长。但是,至少在当今的经济和政治气候下,涉及提高保险费或需要政府提供更多资金的任何改革都是很困难的。
设在柏林并具有650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提供家庭护理的Diakonie-Pflege Verbund公司经理Jutta Berger-Knapp非常了解这种情况,对所产生的问题不抱任何幻想。“目前,德国的照护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因为经济情况良好,有许多人为保险计划付费。但是,政治家们知道有一个滴答作响的定时炸弹,”她说。
拆除人口“定时炸弹”是德国政府承诺通过改革当前制度将要做到的一件事。
去年10月,德国议会通过一项新的法律,使像Rainer Hammerling那样的劳动人民能更容易地照料自己家中不能自理生活的成员。根据新的规定,人们可以工作半天并继续获得工资的75%。为了避免有人利用该制度,人们在照料阶段结束之后有义务重新恢复全日制工作,工资为75%,直到与照护时间达成平衡为止。
这种新的法律是分散费用的一种聪明的办法,并认识到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方面的核心作用。但是,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改革道路将不会一帆风顺。
一个问题是,目前对不能自理生活的定义仅涉及身体局限,而不考虑痴呆。结果,身体健康但由于精神问题不能自理生活者就不够条件。另一个问题是健康保险公司与照护保险公司之间缺乏适当协调。
“结束住院或康复治疗的人有时必须等待数周才能有检查人员进行评估,确定依赖等级(1–3级),”Berger-Knapp说。“当检查人员最终出现,他们问的问题并不总能得到诚实的回答,因为”,按Berger-Knapp说,“谁愿意向一位不认识的检查员承认自己大小便失禁?”存在的危险是他们可能得不到适当的服务。“这就是为什么在对老年人进行评估时必须有一名亲属在场,”她说。
“德国和其它国家的这种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可持久性、照护的提供以及针对可能费用的家庭保护。随着人口迅速老龄化,找到恰当的长期照护模式变得越来越迫切,”世卫组织的Beard说。“德国正在探索的新做法可能会为没有长期照护安全网的国家提供榜样。”
随着人口趋势的改变,社会也在变迁。当Hammerling在1998年开始照料父母时,获得的支持和理解很少。10年之后,当他在2009年加入Wir Pflegen(德语的意思是“我们关心”)时,情况就不同了。最近建立了这个全国性协会,为照料不能自理生活亲属的人提供支持。Hammerling现在是该协会在柏林联邦州的代表。他说:“我们正在努力使照料受扶养亲属的人更加被人看重并获得更多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