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
193个国家是世卫组织会员国。不负责管理其国际关系的领土由会员国或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其它当局在代表它们进行申请后可接纳为准会员。目前有两个世卫组织准会员(波多黎各和托克劳)。
世卫组织有193个会员国和2个准会员(托克劳和波多黎各)。
世卫组织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世卫组织共有6个区域,每个区域均有一个区域办事处。
- 世卫组织非洲区域办事处(AFRO),刚果,布拉柴维尔
- 世卫组织美洲区域办事处(AMRO),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特区
- 世卫组织东南亚区域办事处(SEARO),印度,新德里
- 世卫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EURO),丹麦,哥本哈根
- 世卫组织东地中海区域办事处(EMRO),埃及,开罗
- 世卫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WPRO),菲律宾,马尼拉
除了区域办事处和总部之外,世卫组织还有144个国家办事处,它们设于158个会员国中。34个国家没有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
在一些国家中(32个),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设有世卫组织国家分办事处,例如阿富汗、尼日利亚和印度。
还有3个世卫组织其它办事处:联合国驻科索沃临时政府、德克萨斯州埃尔帕索美利坚合众国 -墨西哥边境联邦办事处以及西岸和加沙办事处。
一些国家具有世卫组织联络办事处和其它办事处,例如世卫组织比利时欧洲联盟办事处;世卫组织非洲联盟办事处;设在埃塞俄比亚的非洲经济委员会;及在日本的世卫组织卫生发展基金,但是这些机构不被视为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
世卫组织非洲区域办事处负责数目众多的国家办事处(46)并在津巴布韦哈拉雷设有一个分区域办事处。东南亚区域办事处负责的国家数量最少,但是这一区域办事处处理的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一些国家,例如印度、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
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由谁领导?
负责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的管理人员类目繁多。他们在名称、其职位的缩略词,有时在职能方面有所不同。他们所在的世卫组织区域和国家决定了这些不同。
管理人员的主要分类如下:
- 世卫组织代表
- 办事处主任
- 联络处官员
国家工作队的作用和职员
世卫组织国家工作队履行世卫组织在国家级的核心职能并在下述主要职能领域提供领导作用:宣传、伙伴关系和代表性、政策制定和技术合作以及行政和管理。
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
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的目标是使整个组织能够支持国家实现其国家卫生目标,对全球和区域公共卫生行动作出贡献,并能吸取每个国家的经验以形成能够有利于世界其他人们的公共卫生知识。在世卫组织代表/联络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的领导下,以及世卫组织所有级别的支持下,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成为秘书处开展其技术合作的机制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