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委员会第116届会议上讨论的国家重点政策
编写了一份题为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和国家重点的报告并已提交给2005年5月的执行委员会第116届会议。除了对国家重点政策的六个组成部分提出了最新方案(见如下)以外,报告还力图将政策的实施与世卫组织旨在改进秘书处整体绩效的其它工作相挂钩,特别强调旨在加强世卫组织对国家级卫生和发展影响的分散程序。
国家重点政策根据会员国国家级的需求调整世卫组织的行动。国家重点政策的成功与世卫组织的其它工作相关联,特别是对资源作出改变,通过提供支持使各国发展其自身的卫生系统,从而提高世卫组织对国家级卫生和发展的影响。用于监测进展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下:
- 国家合作战略
- 国家工作队的核心职能和能力
- 来自区域办事处和总部的一致的规划和计划支持
- 国家办事处的有效运作
- 管理向国家提供和来自国家的信息和知识
- 与联合国系统组织和发展伙伴合作。
加强国家重点政策的重点行动
将采取下述重点行动加强国家重点政策的影响:
- 在世卫组织与会员国合作的广泛战略对话中将使用国家合作战略,包括确定技术合作所需的核心能力并明确每个国家中的相应核心代表。
- 为确定和保持国家中的充分核心代表将确定共同标准和做法,包括世卫组织合作中心的支持,从而将根据与会员国达成的共识履行世卫组织的核心职能,包括标准化工作和国家间合作。
- 将逐渐实施作为世卫组织正常预算编制和管理程序的“一个世卫组织国家计划和预算”,以向会员国提供综合技术支持。
- 将改进诸如资源管理、遵守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质量方面的世卫组织国家办事处的问责机制。
- 将设计一种方法以监测世卫组织在国家级的绩效,包括与主要合作伙伴合作对公共卫生议程产生的影响及其对会员国卫生成果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