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预警和应对(GAR)

将如何审查全球应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

2010年4月12日

《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员会将对全球应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进行评估。该委员会是由拥有公共卫生领域的科学知识并富有实践经验的多方人士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都是各自领域中的一些世界著名专家。

《国际卫生条例》是一项包括世卫组织所有成员国在内的对全球194个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协议。《国际卫生条例》基本宗旨是帮助国际社会预防和应对有可能跨越国界,并威胁到世界各国人民的紧急公共卫生风险。

2010年1月,世卫组织执委会请总干事就如何评估国际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提出建议,并随后批准了总干事的建议,即召集《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员会开会,评估本次大流行的应对工作和《国际卫生条例》的实施情况。

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是自经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生效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卫生条例》在全球应对这一大流行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因此,审查《国际卫生条例》与审查全球应对流感大流行性工作是紧密关联的。

《国际卫生条例》促进协调国际行动,要求各国向世卫组织报告某些疾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予以公开、及时报告。

2007年,《国际卫生条例》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得以实施(即“生效”)。世界卫生大会决定,2010年5月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将首次审查《国际卫生条例》的实施情况。

目标

三个主要审查目标为:

  • 评估《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实施情况;
  • 评估当前全球应对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包括世卫组织的作用);
  • 确定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加强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流感大流行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委员会

《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员会由从《国际卫生条例》专家名册或其他世卫组织专家委员会遴选出来的约29名成员组成。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反映了广泛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不同背景,包括了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专家。

委员会成员都是各自领域中的一些世界著名专家。他们不是世卫组织工作人员,所开展的审查工作也不从世卫组织获取资助。委员会成员名单已经在首次会议前对外公布。

在第一次会议上,Harvey V. Fineberg教授被选为主席。Babatunde Osotimehin教授被选为副主席。

《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员会被视为世卫组织的一个专家委员会。因此,该委员会将按照世卫组织专家咨询团和专家委员会条例以及《国际卫生条例》规定行事。

会议进程

委员会将决定其工作方法和工作日程。

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2-14日在日内瓦世卫组织总部举行。

应邀出席第一次会议的观察员包括所有《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194个国家)、联合国组织和相关政府间组织以及与世卫组织有正式关系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委员会将把其意见和审查结论通报总干事。总干事将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在2010年5月向世界卫生大会提交一份中期报告,并于2011年5月向卫生大会提交第二份报告(最后报告)。

国家的参与(《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

各国将有机会在第一次会议上向委员会作简要陈述,也可以就与大流行应对行动和《国际卫生条例》实施情况有关的主要问题、关切事项和吸取的教训向审查委员会提交意见。

有关《国际卫生条例》的更多情况

在全球化的世界中,疾病可通过旅行和贸易迅速广泛传播。一个国家中发生的卫生危机,可影响到世界许多地区的生计与经济。新出现的传染病,如大流行性流感,就是导致这类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化学品溢出、泄漏和倾倒,或核溶化物等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可能同样具有全球效应。

《国际卫生条例》并非针对任何一种或一类疾病,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预防疾病蔓延来确保公众健康,同时限制疾病对国际交通和贸易带来的干扰。《国际卫生条例》明确了各国报告公共卫生事件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了世卫组织在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若干程序。《国际卫生条例》还要求各国加强其现有的公共卫生监测和应对能力。

(对2010年4月1日文本的更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