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

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Conrad酒店会议中心举行。137个公约缔约方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具有缔约方会议观察员资格的7个非缔约国以及16个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间组织也出席了会议。

缔约方会议通过的主要决定有:

(1)在条约文书和技术事项领域

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公约的三项新实施准则。

  • 第12条(教育、交流、培训和公众意识)实施准则
  • 第14条(与烟草依赖和戒烟有关的降低烟草需求的措施)实施准则
  • 第9和第10条(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烟草制品披露的规定)实施准则的部分案文

缔约方会议还决定设立一工作组负责拟订价格和税收措施(第6条)的实施准则。还将继续就烟草种植经济上可持续替代生计问题开展工作,以便提出适当的政策选择和建议。

缔约方会议还决定应于2012年在政府间谈判机构的最后一次会议上继续就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进行谈判。

最后,缔约方会议设立了关于跨国界广告、促销和赞助(第13条)的一个专家小组,由该专家小组向缔约方会议通报最新情况和监测在此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

(2) 在报告、履约协助和国际合作领域

缔约方通过了《埃斯特角城宣言》,力争加强烟草控制领域公共卫生政策的实施和保护工作。

缔约方还决定更积极地与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履约并进一步协助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缔约方特别强调利用现有的发展合作机制和“一个联合国”框架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缔约方会议还决定统一在烟草控制领域的收集数据行动,并使缔约方实施报告的周期与缔约方会议常会的双年度周期保持同步。

(3) 在预算和机构事项方面

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回顾了当前和以前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通过了2012-2013双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它选举了缔约方会议新的主席团,Ricardo Varela大使(乌拉圭)当选缔约方会议主席。缔约方会议还决定将于2012年在韩国举行第五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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