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艾滋病毒合作活动政策
建立合作机制
1. 确保各级具备有效结核病/艾滋病毒合作的协调机构
确保向最需要的人提供结核病和艾滋病毒服务
2. 监测结核病患者中的艾滋病毒流行情况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中的结核病流行情况
了解问题的规模
3. 共同制定艾滋病毒/结核病计划
协调两方面规划的工作并最佳利用资源
4. 开展监测和评价
确保我们知道人们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服务
减轻艾滋病毒携带者的结核病负担
5. 确立加强结核病病例的发现
对艾滋病毒携带者进行结核病筛查以发现未被诊断的结核病病例
6. 引进异烟肼预防性治疗
防止隐性结核病感染发展为活动性疾病
7. 确保在医疗场所和拥挤环境控制结核病感染
预防任何人在医疗设施或监狱等其它拥挤环境感染结核病
减轻结核病患者的艾滋病毒负担
8. 提供艾滋病毒检测和咨询
预防任何人在医疗设施或监狱等其它拥挤环境感染结核病
9. 引进艾滋病毒预防方法
确保结核病患者知道如何预防艾滋病毒,从而减少艾滋病毒和结核病两方面的传播
减轻携带艾滋病毒的结核病患者的负担
10. 引进复方新诺明预防性治疗
减少携带艾滋病毒的结核病患者在治疗期间死亡的风险
11. 确保艾滋病毒和结核病护理与支持
为携带艾滋病毒的结核病患者提供应付其疾病所需的护理与支持
12. 提供抗逆转录病毒疗法
确保所有携带艾滋病毒的结核病患者酌情接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将减少他们的死亡风险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