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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

实况报道 第244号
2005年10月

紧急避孕是指妇女在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房事后前几天为预防非意愿怀孕可采用的补救方法。紧急避孕不适宜经常使用。

世卫组织建议的紧急避孕方案为:单剂1.5毫克左炔诺孕酮。

什么人需要紧急避孕?

任何生育年龄的妇女在某一时刻为避免非意愿的妊娠均有可能需要紧急避孕。即在下述情况下使用:

  • 未采用避孕措施;
  • 避孕失败或使用方法不当,包括:
    • 避孕套破裂、滑脱或不正确的使用
    • 三次以上连续漏服复方口服避孕药片
    • 服用单一成份的黄体酮类药片(黄体素)晚于三小时以上
    • 延迟两周以上注射单一成份的黄体酮避孕针剂(甲羟孕酮或庚酸炔诺酮)
    • 晚于七天以上注射每月一次的雌激素加孕激素针剂
    • 激素避孕皮肤贴剂或避孕环的不当和滞后敷贴和放置,或提早揭下或取出
    • 阴道隔膜或宫颈帽放置不当、破裂、撕裂或过早取出
    • 体外排精失控(例如在阴道内或外生殖器射精)
    • 杀精药片或薄膜未在房事之前溶化
    • 安全期避孕日期计算失误或未在月经周期受孕日节制房事
    • 宫内节育器脱落;
  • 女性在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加以保护时受到性侵犯。

作用方式

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片(ECPs)能够抑制排卵,在排卵后使用并未发现对子宫内膜或黄体酮水平产生影响。一旦受精卵着床之后,左炔诺孕酮丸则不起效用。不会产生流产。

有效性

根据来自四份包括对几乎5000名妇女的调查报告,在未采取避孕的房事之后五天内使用左炔诺孕酮可将妇女的怀孕机会减少60-90%。在房事后即刻服用左炔诺孕酮则更加有效。

主要实践建议

已证实怀孕的妇女不应服用紧急避免药丸,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避免怀孕已为时过晚。专家们认为,在妊娠初期因疏忽服用紧急避孕药丸对孕妇或胎儿不会造成伤害。

紧急避免药丸只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而不应作为一项长期的避孕方法经常使用,因为与现代避免措施相比较,它的失败率较高。此外,经常使用紧急避孕将带来更多的副作用,例如月经周期紊乱。然而,它们的反复使用不会产生已知的健康危害。

其它阅读材料

  • 使用米非司酮和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孕:作用机制。Marions L,,Hultenby K,Lindell I等,Obstet Gynecol 2002;100:65-71
  • 短期左炔诺孕酮在紧急避孕中的作用机制。Durand M,del Carmen Cravioto M,Raymond EG等,Contraception 2001;64:227-34
  • 排卵日之前几日服用左炔诺孕酮紧急避免标准剂量或0.75毫克剂量之后的垂体 - 卵巢功能,Croxatto HB,Brache V,Ravez M等。Contraception 2004;70:442-50
  • 紧急避免药丸:医疗和服务提供指南。第二版,2004年。紧急避孕国际联盟,美国华盛顿特区。
  • 紧急避孕使用低剂量米非司酮和使用左炔诺孕酮的两种方案:世界卫生组织一项多中心随机试验。von Hertzen H, Piaggio G, Ding J等,柳叶刀2002;360:1803-10。
  • 世界卫生组织避孕措施主要实践建议。日内瓦,2004年。
  • 世界卫生组织选择性避孕措施实用建议。日内瓦,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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