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截止日期临近
2005年10月14日 | 日内瓦 -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呼吁尚未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的所有国家迅速行动。否则,它们将不能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明年初第一次举行会议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缔约方会议。
国家必须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将批准书(或相当文书)交存于纽约以便全权参加第一届缔约方会议。
缔约方会议为公约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将监督《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其第一次会议将于2006年2月6-17日在日内瓦举行。一国在将有效批准书或相当文书交存于纽约联合国总部后90天起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在第一届缔约方会议期间,缔约方将就涉及条约实施的技术、程序和财务事项作出决定,例如,除其它外,成立常设秘书处、资金的提供和财政支持以及监测和报告实施进展。
世卫组织主管非传染病和精神卫生助理总干事 Catherine Le Galès-Camus 博士说,“随着中国交存批准书,受条约保护的总人口现已超过40亿,占全世界人口的一半以上。我们呼吁更多国家参加第一届缔约方会议,会议将对塑造全球烟草控制的未来具有决定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目前有89个缔约方。另有105个国家有资格成为该条约的缔约国。(*)
编辑注意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含有就提高烟草价格和税收、烟草广告和赞助、标签、非法贸易和二手烟草烟雾等确定国际标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