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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大会同意立即自愿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年)》与流感相关的条款

出席世界卫生大会的代表们在星期五商定立即开始实施《国际卫生条例》的部分内容。将立即实施的条例规定直接涉及禽流感和人间流感大流行的威胁。

《国际卫生条例(2005年)》于2005年在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正式通过,将于2007年生效。《条例》的通过是在发现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步骤。世卫组织会员国今年决定支持提前自愿遵守涉及人间流感大流行的部分,这突出地表明《条例》的重要性。

被确认将提前自愿遵守的条款包括涉及迅速和透明的通报、支持要求在调查和控制疫情方面得到支持的国家以及提供包括控制措施建议在内的必要信息的条款。

世卫组织已采取步骤加快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年)》,包括建立大流行型流感专题小组。世卫组织与全球疫情警报和反应网络、全球流感监测网络、世卫组织各合作中心和联合国各机构的技术伙伴合作,正在协调动员国际援助和资源。

这项工作的目标是向受影响的国家立刻提供技术和业务援助,以便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国际参考实验室的支持,并在控制措施、疫情通报和社会动员方面提供指导。

如欲获取更多信息,请联系:

Iain Simpson
总干事办公室联络官员
电话: +41 79 475 5534
电子邮件: simpsoni@who.int

Christine McNab
总干事办公室联络官员
电话: +41 79 254 6815
电子邮件: mcnabc@wh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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