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的背景信息
根据世界卫生大会63.28号决议设立了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
提名程序
WHA63.28号决议的执行部分,为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在会员国提名专家、专家工作小组的组成、透明性和报告安排方面的程序规定了各种重要标准。
职权
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的职权,是要更深入分析研究与开发方面协调和筹资问题专家工作小组(EWG)的结果,尤其是要:
- 研究EWG专家工作小组中建议的四种创新性筹资渠道的实用细节;
- 审查EWG专家工作小组确认的五种有前景的提案;
- 进一步探讨不符合EWG专家工作小组标准的六种提案。
决议中暗示,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仍然具有与EWG专家工作小组相同的整体职权范围:
“审查当前研究和开发方面的供资与协调情况,以及富有创新性的新供资渠道建议,以促进与二类和三类疾病以及发展中国家与一类疾病相关的特定研究和开发需要有关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还要求研究与开发方面筹资和协调问题的磋商性专家工作小组审议来自会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其他提案,并审查不同的研究与开发筹资方法的适宜性,以及分别在世卫组织六个区域采用这些方法的可行性,适当时进行次区域分析。专家工作小组应于2012年向世界卫生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