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谈判机构主席团将制定大流行文书的谈判文本提案

2023年9月13日
新闻稿

起草和谈判世卫组织预防、防范和应对大流行公约、协定或其他国际文书(WHO CA+)的政府间谈判机构起草小组于2023年9月4-6日进行了讨论并举行了若干非正式会议,以推进大流行文书相关工作。

会议期间,政府间谈判机构起草小组举行了若干非正式会议,讨论了政府间谈判机构主席团案文的下述条款:第4条(大流行预防和公共卫生监测)和第5条(通过“同一健康”方针加强大流行预防和防范)(两条一起讨论)——由印度、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联合王国共同主持;第9条(研究与开发)——由墨西哥和挪威共同主持;第11条(共同开发和转让技术和专门技能)——由哥伦比亚、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共同主持。第12条(获取和惠益分享)——由澳大利亚和埃塞俄比亚共同主持;以及第13条(供应链和物流)——由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共同主持。

政府间谈判机构将在2023年9月22日之前就第4条和第5条(一起讨论)、第11条以及第12条举行更多由多方共同主持的起草小组非正式会议,9月22日政府间谈判机构起草小组将重启评估工作,衡量通过这些非正式会议取得的进展。

政府间谈判机构主席团将根据政府间谈判机构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以及政府间谈判机构起草小组会议(包括非正式会议)的讨论情况,以及这些非正式会议共同主持方的报告,拟订一份WHO CA+的谈判文本提案,供政府间机构下次会议审议。根据达成的共识,谈判文本提案不得损害任何会员国就案文提出提案的权利,也不得损害汇编文件的地位。

此外,决定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七次会议将于2023年11月6-10日举行,并于12月4-6日举行续会,以便介绍和审议WHO CA+的谈判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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