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实
- 每年有超过72万人死于自杀。
- 自杀是15-29岁人群的第三大死因。
- 全球73%的自杀事件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 自杀有多方面原因,受到社会,文化,生物,心理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贯穿生命全程。
- 自杀未遂人数远远多于自杀死亡的人数。在一般人群中,既往的自杀企图是重要的自杀风险因素。
概述
每年有72.7万人自杀身亡,还有更多人自杀未遂。自杀是影响家人、社区和整个国家的悲剧,对死者的亲友造成持久的影响。自杀可发生在生命过程的各个阶段。2021年,自杀是全球15-29岁人群的第三大死因。
自杀不仅发生在高收入国家,它是遍及世界各地的一个全球现象。事实上,2021年全球近四分之三(73%)的自杀事件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自杀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需要采取公共卫生对策。可通过及时、循证且往往成本低廉的干预措施预防自杀。为有效处理这一问题,国家需要制定全面的预防自杀战略。
风险人群
在高收入国家,公认自杀与精神疾患(特别是抑郁症和酒精使用障碍)和既往自杀企图之间存在联系。然而,许多自杀是因丧失处理生活压力(如财务问题、关系破裂或慢性疼痛和疾病)的能力而陷入危机时发生的冲动行为。
此外,经历冲突、灾难、暴力、虐待、丧失亲友和疏离感也与自杀行为有着密切关系。遭受歧视的弱势群体的自杀率也很高,这些群体包括难民和移民;土著居民;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LGBTI人士)和囚犯。
预防与控制
可针对人口、人群和个人采取若干措施,预防自杀和自残行为。世卫组织的“珍爱生命”预防自杀倡议建议采取以下有效的重要循证干预措施:
- 限制自杀的手段(例如农药、枪支和某些药品);
- 与媒体互动促其负责任地报道自杀事件;
- 培养青少年的社会情感生活技能;以及
- 及早识别、评估、管理和随访任何受自杀行为影响的人。
这些需要与以下核心支柱并进:情况分析、多部门合作、提高认识、能力建设、财政支持、监测、监控和评估。
预防自杀需要社会众多部门(包括卫生部门以及教育、劳动、农业、商业、司法、法律、国防、政治和媒体等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鉴于自杀的多面性,这些努力必须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
挑战和障碍
耻辱和禁忌
因感到耻辱,尤其是与精神障碍和自杀有关的羞辱感,很多想自杀的人或自杀未遂者并不寻求救助,因此得不到所需要的帮助。由于对自杀这一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缺乏认识,并且许多社会对于公开议论这一问题存有禁忌,预防自杀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迄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将预防自杀纳入其卫生工作重点之列,另外,只有38个国家称已制定了全国自杀预防战略。
国家若想在预防自杀方面取得进展,就必须提高社区的认识并打破禁忌。
数据质量
全球现有的自杀和自残数据质量不佳。只有大约80个世卫组织会员国可以直接使用高质量的生命登记数据估算自杀率。死亡率数据质量不高问题并不限于自杀数据,但鉴于与自杀有关的羞辱感以及自杀行为在一些国家的违法性,相对于多数其它死因,自杀死亡数据存在更大的低报和错误分类问题。
为实行有效的自杀预防战略,需要改进对自杀和自残的监测和监督。考虑到不同国家自杀方式的差异以及自杀率、特点和手段的变化,每个国家都需要提高本国自杀相关数据的全面性、质量和及时性。这包括在生命统计中记录自杀事件,医院记录自残数据,以及开展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调查,收集自我报告的自残信息。
世卫组织的应对
采取行动预防自杀的紧迫性已得到最高级别的认可和优先考虑。降低自杀率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精神卫生方面的唯一指标)、世卫组织工作总规划和世卫组织《2013-2030年精神卫生综合行动计划》中的一项指标。
世卫组织于2014年发表了题为“ 预防自杀:全球要务”的首份世界自杀问题报告,以增强人们对自杀和自杀未遂问题公共卫生意义的认识,并促进将预防自杀作为全球公共卫生议程中的一项优先重点。该报告还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国开展多部门公共卫生工作,制定或加强全面的国家预防自杀战略。
2021年,世卫组织发布了 《“珍爱生命”战略:各国预防自杀实施指南》。支持实施“珍爱生命”战略的四项关键干预措施的配套资源也已发布,其中包括2024年关于 通过逐步淘汰高度危险的农药预防自杀的手册,旨在支持限制自杀的手段;预防自杀:媒体专业人员资源(2023年更新),旨在鼓励负责任地报道自杀,以及 帮助青少年茁壮成长的工具包,以培养年轻人的社会情感生活技能。在卫生部门层面,世卫组织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将自杀/自残列为一项重点疾患,并针对精神、神经和物质使用障碍提供循证技术指导,促进国家扩大服务和医护。《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干预指南》包括一个专门涉及自杀和自残问题的模块,以支持早期识别,评估,管理和随访。通过“珍爱生命”倡议,鼓励和支持各政府为预防自杀实施一套循证干预措施和核心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