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总干事转递了在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12:00-17:00(欧洲中部夏令时)举行的关于多国猴痘疫情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报告。
突发事件委员会承认,自上次会议以来,全球在应对多国猴痘疫情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包括掌握了关于行为干预措施和疫苗有效性的新信息。委员会一致认为,该事件继续符合《国际卫生条例》关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并强调了持续关注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疫情持续在一些区域内的传播、世卫组织会员国内部和会员国之间持续存在防范和应对不公平、对脆弱人群产生更大健康影响的可能性正在显现、持续存在的污名化和歧视风险、一些发展中国家卫生系统薄弱导致报告不足、持续缺乏公平获取诊断工具、抗病毒药物和疫苗的机会以及需要解决的研究差距。
世卫组织总干事感谢委员会主席、成员和顾问提出建议,并同意这一建议,即鉴于以下会议记录中详细说明的原因,这一事件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印发了经过修订的针对本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时建议,这些建议载于本文件结尾处。
关于多国猴痘疫情的《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主席和副主席亲自到瑞士日内瓦世卫组织总部会场参会。成员和顾问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委员会16位成员中的11位和9位顾问中的6位参加了会议。世卫组织总干事在开幕词中对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指出全球病例有望下降,尽管美洲和非洲区域的进展不太确定,因为这里的一些国家的病例数量正在上升,而另一些国家可能存在报告不足问题。
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代表提醒委员会成员和顾问在《国际卫生条例》相关条款下承担的作用和职责以及突发事件委员会的任务。
合规、风险管理和道德操守司的道德操守官还提醒成员和顾问的作用和职责,包括他们对会议讨论内容和委员会工作的保密义务;以及他们个人有责任及时向世卫组织披露任何可能引起感知或直接利益冲突的个人、专业、财务、知识或商业性质的利益。对出席会议的每位成员和顾问进行了调查。未发现任何利益冲突。
有人注意到,一位成员因承担其他责任而退出了委员会。
随后会议交由突发事件委员会主席Jean-Marie Okwo-Bele博士主持,他介绍了会议的目标,即:会议就多国猴痘疫情是否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题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意见,如果是,则审查拟向缔约国提出的临时建议。
陈述
巴西、加纳和苏丹的代表向委员会介绍了各自国家的流行病学情况及其当前应对工作的最新情况。
世卫组织秘书处向委员会介绍了全球流行病学的最新情况以及在了解这种疾病的临床表现和演变方面迅速发展的知识。详情见《每周流行病学报告》和第8版外部情况报告;世卫组织通过外部情况报告定期更新信息。所有数据也可通过此链接获得,病例数每天更新——2022年猴痘疫情:全球趋势(shinyapps.io)。
秘书处指出,自2022年7月23日确定这一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有更多的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公共卫生干预措施,迅速对疫情作出应对,而且全球病例数正在下降。尽管如此,情况仍然喜忧参半,总体而言,世卫组织秘书处进行的风险评估得出结论,截至2022年10月18日,全球公共卫生风险仍然属于中等;在区域一级,世卫组织美洲区域的风险评估为高,欧洲区域正在从高风险降为中等,世卫组织非洲、东地中海和东南亚区域仍然为中等风险,西太平洋区域仍然保持低风险。
秘书处介绍了其《2022年猴痘战略防范、准备和应对计划》以及最近发布的全球供资呼吁。该计划以阻止全球猴痘疫情为目标,明确了计划的三个目的:阻止人际传播、保护弱势群体和最大限度减少病毒的人畜共患病传播。支撑全球应对工作的五个核心组成部分是:应急协调、合作监测、社区保护、安全和可扩展的护理以及对策和研究。
在陈述结束后,委员会成员和顾问与秘书处和陈述国进入了问答环节。
会议审议情况
委员会再次召开非公开会议,审议与该事件是否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问题,如果是,则将审议世卫组织秘书处根据《国际卫生条例》有关规定起草的临时建议草案。
主席提醒委员会成员和顾问注意《国际卫生条例》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一种不同寻常的事件;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基本上缺少来自低收入国家的数据,可用于确定在非洲观察到的传播是否主要为人畜共患病传播或用于确定包括通过亲密接触或性接触在内的人际传播所起作用的资料很少。很多低收入国家的诊断能力不足,没有获得疫苗和治疗方法的机会,尽管它们报告的病死率显然是所有区域中最高的,而且几乎没有关于当局是否正在考虑使用或请求供应的信息。
委员会注意到,在首次出现疫情的高收入国家中,初步信息表明,新报告的猴痘病例数量显著下降。确定各种因素对这些下降所起作用所需的数据尚未充分收集和分析。这些因素可能包括:高风险人群采取更安全的性行为;随着季节变化,可能会增加冒险性行为的大型聚会有所减少;受影响社区对疫苗的接受度很高,暴露前和暴露后疫苗接种率不断上升;高风险人群感染后免疫力可能提高;以及由于患者就诊人数和不太严重病例的检测人数不断减少而导致的监测假象。虽然评价和研究已经确定参与高风险活动的减少有助于减缓疫情,但委员会对这些趋势的可持续性表示关切,在疫苗接受度非常高的大背景下,少数地区出现了疫苗犹豫的早期迹象;以及病例日益集中在少数族裔社区。委员会注意到有必要收集关于导致积极行为改变的驱动因素和干预措施的证据。
委员会注意到猴痘、艾滋病毒和其他性传播感染在流行病学上存在共存现象,并对免疫功能不全和(或)未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更频繁地出现严重后果和死亡表示关切,特别是在缺医少药和资源匮乏的环境中。
委员会对在疫情应对方面持续存在和新出现的不公平现象深表关切,并注意到必须为确保在获取诊断工具、治疗方法和疫苗方面保持公平建立机制、做出承诺和采取行动。此外,委员会还呼吁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包括那些容易受到污名化的边缘化社区里的人们;一些成员重申,他们认为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将自愿同性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或对其进行污名化的法律、政策和实践可能会妨碍采取应对干预措施。建议将减少伤害的办法纳入公共卫生最佳实践,并努力克服因为将同性恋定为刑事犯罪或以其他方式助长污名化和歧视并阻碍疫情控制工作的政策和法律而产生的障碍。还建议全球和国家规划应继续与受影响社区进行接触,努力实现1)酌情将猴痘疫情应对与艾滋病毒预防和性健康服务结合起来;2)继续努力为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争取更大的战略支持和开展更多的研究。
总的来说,批准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依然存在,因为猴痘疫情仍然是具有通过国际传播构成公共卫生风险的非同寻常的事件,可能还会发生更多波次的疫情,并且继续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来减少疫情的影响。虽然有两名成员表示,该事件过去没有构成且现在也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这些观点因为担心此时宣布取消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后果而态度有所缓和。
结论
委员会集体建议世卫组织总干事,多国猴痘疫情继续符合《国际卫生条例》第一条提供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尽管有人认为,这一事件过去没有构成且现在也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委员会集体认识到,“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中所包含的标准目前可能不足以影响他们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是否应该终止以及何时终止本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建议。在这方面,委员会注意到在修订《国际卫生条例》方面正在进行的进程。
委员会成员和顾问们针对向缔约国提出临时建议问题提出了意见,这些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世卫组织总干事在2022年7月23日发布的临时建议。委员会指出,有必要监测缔约国对临时建议的采纳和实施程度,以便对正在为支持和监测国家疫情应对工作而采用的其他方式和规划做法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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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总干事就多国猴痘疫情发布的临时建议
这些临时建议是对2022年7月23日发布的临时建议的扩展、修订或补充。
这些临时建议支持《2022-2032年猴痘战略防范、准备和应对计划》的各项目标和目的,以阻止猴痘疫情,阻断病毒的人际传播,保护弱势群体,并最大限度减少病毒的人畜共患病传播。根据缔约国的流行病学状况、传播模式和应对猴痘疫情的能力,它们适用于缔约国。应当推定任何缔约国都可能会出现猴痘疫情的输入病例或本地人际传播。因此,各缔约国应该开展监测,并准备对疑似病例开展疫情应对工作,因为来自任何来源的任何病例都有可能导致人际传播。一些缔约国可能会出现过或正在发生人畜共患病传播,或可能观察到猴痘从人向动物溢出。最后,有能力的缔约国应尽一切努力支持扩大疫苗、诊断工具和治疗方法的可及性,包括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
在实施这些临时建议(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定义,临时建议是指“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第十五条在应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提出的,有时间限定并建立在特定风险基础上的非约束性建议,以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的干扰”)时,缔约国应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
以下提到的世卫组织文件是截至2022年10月20日的最新文件。
修订后的建议:准备工作(1):这些建议旨在确保为猴痘疫情的暴发做好准备,适用于所有缔约国
修订后的建议:1.a. 启动或建立卫生和多部门协调机制,为应对猴痘和阻止人际传播加强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采取全面的“同一健康”方针。《猴痘战略防范、准备和应对计划》;2022年猴痘疫情 — 全球(who.int);多国猴痘疫情,外部情况报告#8 - 2022年10月19日(who.int)
修订后的建议:1.b. 制定和/或实施干预措施,避免任何可能受猴痘影响的个人或群体遭受污名化和歧视,目标是防止猴痘病毒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进一步传播。这些干预措施的重点应该是:鼓励自愿的自行报告和就医行为;支持获得诊断服务、疫苗和治疗方法;促进及时获得优质临床医护;以及保护所有社区中受影响者及其接触者的对健康、隐私和尊严享有的人权。
关于了解、预防和解决与猴痘有关的污名化和歧视问题的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公共卫生建议(who.int)
修订后的建议:1.c. 注意到分支II猴痘病毒是一种性传播感染,作为现有国家监测和卫生保健系统的一部分,建立并加强流行病监测,包括获得与猴痘症状相符的疾病的可靠、负担得起和准确的诊断检测。出于疾病监测目的,应采用猴痘的疑似、可能和确诊病例的病例定义以及猴痘相关死亡的病例定义。
扩展后的建议:1.d. 提高认识和培训卫生工作者,包括初级保健领域、泌尿生殖和性健康诊所、紧急护理/急诊科、牙科诊所、皮肤科、儿科、艾滋病服务领域、传染病领域、孕产服务领域、妇产科以及其他急症护理机构的卫生工作者,从而加强病例发现能力。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在线入门培训。猴痘:介绍 | OpenWHO
在线扩展培训。猴痘流行病学、防范和应对 | OpenWHO
这些在线培训以多种语言提供。
扩展后的建议:1.e. 提高目前在受影响的其他国家的群体(例如,主要是但不限于,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其他男男性行为者或有多个性伴侣者)以及可能面临风险的其他人群(例如,男性和女性性工作者、跨性别者)对猴痘病毒的传播、相关预防和保护措施以及猴痘症状和体征的认识。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RCCE-2022.1;
扩展后的建议:1.f. 让关键群体、性健康和民间社会网络参与进来,提供更多有关猴痘及其可能在面临更高感染风险的人群或群体内传播的可靠和真实信息。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RCCE-2022.1;
扩展后的建议:1.g. 将风险沟通和社区支持工作的重点放在发生亲密接触的环境和场所(例如,男男性行为者的聚会、专用于性活动的场所等)。这包括与社区主导的组织、大小型活动的组织者以及性活动场所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合作并为其提供支持,以促进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和降低风险的行为。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Gatherings-2022.1
修订后的建议:1.h. 一旦发现首例病例,就要使用世卫组织病例报告表所载的最小数据集,通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建立的渠道向世卫组织报告可能和确诊的猴痘病例以及与猴痘相关的死亡病例。
修订后的建议:1.i. 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便在首次或再次发现一个或多个疑似、可能或确诊猴痘病例时,准备好适用或继续适用在下文疫情应对(2)中列举的一系列临时建议。
修订后的建议:疫情应对(2):出现一例或多例猴痘病例的所有缔约国,无论最初来源是哪里,也不管是否出现人际传播,包括在高暴露风险的关键人群社区中
扩展后的建议:2.a. 开展协调一致的应对行动
扩展后的建议:2.a.i. 开展应对行动,目标是阻止猴痘病毒的人际传播,重点关注面临高暴露风险的群体,这些群体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可包括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其他男男性行为者。这些行动可包括:有针对性的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病例发现、有支持措施的病例隔离和治疗、接触者追踪以及针对猴痘高危人群的有针对性的免疫接种。
扩展后的建议:2.a.ii. 增强受影响群体的权能,使其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制定并积极促进和监测用以应对其所面临健康风险的措施。尽可能扩大技术、财政和人力资源,并对受影响群体的行动保持相互问责。
扩展后的建议:2.a.iii. 开展应对行动,目标是保护可能面临猴痘重症风险增加的弱势群体(免疫受抑制者、儿童、孕妇等)。这些行动可包括:有针对性的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病例发现、有支持措施的病例隔离、接触者追踪和治疗。此外,还可包括有针对性的免疫接种,这需要在共同临床决策中仔细考虑有关人员的风险和益处。
扩展后的建议:2.b. 参与和保护社区
修订后的建议:2.b.i. 在受疫情影响的社区(可能因环境而异)中提高对猴痘病毒的传播、降低向他人传播风险的措施以及临床表现的认识,同时促进采纳和适当使用包括支持有暴露风险的人公平获得初级预防性疫苗接种在内的预防措施以及采取其他知情风险缓解措施。在不同背景下,这些措施包括在有症状时限制与他人进行皮肤接触或其他形式的密切接触,鼓励适当减少性伴侣的数量,包括在性活动场所,并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和做法,包括在高风险群体的大小型聚会期间或与之相关的活动中。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RCCE-2022.1;
猴痘疫苗和免疫接种:临时指导文件,2022年8月24日(who.int)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Gatherings-2022.1
修订后的建议:2.b.ii. 与主管部门以及各种大小集会包括那些可能有利于发生亲密行为的集会或可能提供性活动场所的集会的组织者合作,鼓励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行为,鼓励组织者在决定是否举办此类活动时采用世卫组织推荐的基于风险的方法进行决策。应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供个人了解风险以便作出是否采取预防措施的选择,包括了解疫苗和减少性伴侣数量的作用,以及用于感染预防和控制,包括定期清洁活动场地和场所。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Gatherings-2022.1
https://extranet.who.int/ihr/eventinformation/all-announcements
扩展后的建议:2.b.iii. 针对新出现的看法和关切以及可能阻碍应对行动的错误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干预措施,包括系统性社会倾听(例如,通过数字平台)措施。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RCCE-2022.1
扩展后的建议:2.b.iv. 与受影响社区的代表、非政府组织、民选官员和民间社会以及行为科学家合作,就避免在实施适当干预措施时使任何个人或人群遭受污名化的方法和策略提出建议,以便就医行为、检测和获得预防措施及临床护理机会是公平和及时的,防止猴痘病毒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传播。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RCCE-2022.1
关于了解、预防和解决与猴痘有关的污名化和歧视问题的风险沟通和社区参与公共卫生建议(who.int)
扩展后的建议:2.c. 监测和公共卫生措施
扩展后的建议:2.c.i. 作为现有国家监测计划的一部分,加强对与猴痘症状相符的疾病的监测,包括获得可靠、可负担和准确的诊断检测。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扩展后的建议:2.c.ii. 每周通过《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渠道,向世卫组织报告可能和确诊的猴痘病例,包括使用世卫组织病例报告表所载的最小数据集。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_CRF-2022.3
修订后的建议:2.c.iii. 在使用实时或常规聚合酶链反应等核酸扩增检测基础上,加强实验室能力(包括根据需要通过国际标本转介)以及在可行的情况下支持国内分散检测,以促进猴痘病毒感染的诊断和开展相关监测。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laboratory-2022.1
扩展后的建议:2.c.iv. 在世界各地的现有测序能力基础上,加强基因组测序和国际标本转介能力,以确定传播中的病毒分支及其进化情况,并通过可公开访问的数据库共享基因序列数据。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laboratory-2022.1
修订后的建议:2.c.v. 传染期内的病例隔离。与隔离病例有关的政策应包括提供健康、心理、物质和基本支持,以保证适当的生活条件。在隔离期后期对隔离政策的任何调整都应该减轻任何残留的公共卫生风险。就病例如何在隔离期间最大限度地降低进一步传播风险提出建议。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已删除(与先前版本合并):2.c.vi. 在隔离期间,应向病例说明如何让进一步传播的风险降至最低。
扩展后的建议:2.c.vii. 在与任何疑似、可能或确诊猴痘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中开展接触者追踪,包括:接触者识别(受保密措施保护)、管理并通过健康监测跟踪21天,这一监测可自主进行,也可在公共卫生人员协助下进行。与接触者管理有关的政策应包括提供健康、心理、物质和基本支持,以保证适当的生活条件。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扩展后的建议:2.c.viii. 考虑有针对性地使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天花或猴痘疫苗(以下简称疫苗)对接触者进行暴露后预防,包括社区病例的家庭接触者、性接触者和其他接触者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可能出现问题的卫生工作者。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Immunization-2022.2-eng
highlights_sage_oct_2022.pdf (who.int)
修订后的建议:2.c.vix. 考虑使用疫苗进行初级预防性(暴露前)疫苗接种,特别是对暴露风险高的个人和群体。在多国疫情中暴露风险最高的人是同性恋、双性恋或其他拥有多个伴侣的男男性行为者。其他风险人群可能包括有多个临时性伴侣的人、性工作者以及可能有暴露风险且有患更严重疾病风险的人。风险人群还可能包括有反复暴露风险的卫生工作者、从事正痘病毒研究的实验室人员以及进行猴痘诊断检测的临床实验室人员。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Immunization-2022.2-eng
highlights_sage_oct_2022.pdf (who.int)
扩展后的建议:2.c.ix. 召集国家免疫技术咨询小组会议,以就免疫政策和使用疫苗问题做出任何决定。这些决定应当参考风险-效益分析。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后保护性免疫力开始起作用所需的时间。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Immunization-2022.2-eng
扩展后的建议:2.c.xi. 让面临高暴露风险的群体参与有关任何疫苗推广的决策过程。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Immunization-2022.2-eng
补充后的建议:2.c.xii. 在医院、监狱、移民工人住所或其他人口密度可能较高的情况(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或难民收容机构)等聚集环境中,对猴痘的任何病例或疫情进行彻底的风险评估,做好准备,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20221019_Monkeypox_external_sitrep-8.pdf
扩展后的建议:2.d. 临床管理和感染预防和控制
修订后的建议:2.d.i. 建立和使用推荐的临床护理途径和方案,以便在可能出现与猴痘相符的临床综合征的所有临床环境中对猴痘疑似病例进行筛查、分诊、隔离、检测和临床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急诊或初级护理、性健康服务和皮肤科诊断服务;为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应的培训,并监测这些规程的执行情况。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扩展后的建议:2.d.ii. 制定并实施与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相关的规程,包括设计和行政问题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为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应的培训,并监测这些规程的执行情况。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扩展后的建议:2.d.iii. 为卫生工作者和实验室人员提供适合卫生机构和实验室环境的适当个人防护装备,并向所有人员提供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培训。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修订后的建议:2.d.iv. 制定、更新和实施循证的临床护理方案和无并发症的猴痘患者的管理(例如,保持病灶清洁、止痛以及保持充足的水分和营养)以及各种严重疾病表现的管理;急性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以及中长期后遗症的监测和管理,包括在需要时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通过采取与已建立的性健康和艾滋病毒预防和护理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方法,包括通过与民间社会组织一起的社区参与,建立猴痘病例发现和护理服务。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扩展后的建议:2.d.v. 利用世卫组织的全球猴痘临床平台,协调数据收集工作并报告临床结果。
https://www.who.int/tools/global-clinical-platform/monkeypox
扩展后的建议:2.e. 医疗对策和研究
扩展后的建议:2.e.i. 尽一切努力在临床疗效合作研究框架内使用现有或新的猴痘疫苗,利用标准化的设计方法和数据收集工具收集临床和结果数据,以迅速产生更多的效力和安全性证据,收集有关疫苗有效性的数据(例如,对一剂或两剂疫苗方案的比较),并进行疫苗有效性研究。猴痘疫苗和免疫接种:临时指导文件;世卫组织猴痘研究 — 旨在缩小猴痘疫苗知识差距的研究设计
扩展后的建议:2.e.ii. 尽一切努力在临床疗效合作研究框架内使用现有或新的治疗方法和抗病毒制剂治疗猴痘病例,利用标准化的设计方法和数据收集工具收集临床和结果数据,以迅速产生更多的效力和安全性证据。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and-IPC-2022.1
世卫组织核心规程 — 一项关于猴痘病毒病患者的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国际适应性多国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
扩展后的建议:2.e.iii. 无法在合作研究框架内使用猴痘疫苗和抗病毒药物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在《监控下应急使用未注册试验用干预措施》(MEURI)等扩大获取协议下使用,并利用统一的数据收集工具(如世卫组织猴痘全球临床平台)收集临床结果。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9789240041745
补充后的建议:2.e.iv. 鼓励、支持和促进与猴痘相关工作领域的数据收集和重点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疾病传播和疾病自然病程;包括现场即时诊断检测、跨标本类型的病毒动力学和动物诊断在内的诊断和创新技术;行为洞察研究和干预措施有效性研究;卫生工作者的暴露风险以及暴露前和暴露后管理;关于猴痘在人-动物-环境交界面的人畜共患病传播的研究,包括社会经济和行为风险因素,以及废水中环境监测的指征。
应对人类、动物、植物和环境面临的健康威胁的“同一健康联合行动计划”
修订后的建议:2.f. 国内和国际旅行
修订后的建议:2.f.i. 采纳并实施以下措施:
- 任何被拥有管辖权的卫生主管部门视为疑似、可能或确诊猴痘病例的个人都应避免进行任何旅行,包括国际旅行,直到他们获准这样做。应建议任何身体不适的人在旅行前就医。
- 任何被确定为猴痘病例接触者并因此受到健康监测的个人,在健康监测期间应避免进行包括国际旅行在内的任何旅行,除非接触者的出发前安排得到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的同意以确保健康监测连续性,或者如果是国际旅行,则应得到两国卫生主管部门的同意。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任何病例或接触者以及因为需要紧急就医或逃离冲突或自然灾害等危及生命的情况而需要旅行的人员,可以免于遵守本条款之规定。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Surveillance-2022.3
- 被确定为猴痘病例接触者并因此受到健康监测的跨境工作人员可以继续进行日常活动,但条件是边境双方/各方主管卫生部门对健康监测进行适当协调。
扩展后的建议:2.f.ii. 在卫生主管部门、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工具和入境口岸运营商之间建立业务渠道,以便:
- 促进对旅行期间或返回后出现与猴痘病毒感染相符之体征和症状的人员进行国际接触者追踪;
- 在入境口岸提供宣传材料,以介绍:猴痘的体征和症状;感染预防和控制;以及如何在目的地就医;
扩展后的建议:除第2.f.i和第2.f.ii款明确规定的措施外,世卫组织不建议采取任何其他一般性或有针对性的国际旅行相关措施。
修订后的建议:人畜共患病传播(3):已知或疑似存在人畜间猴痘传播的缔约国,包括已知发生或过去曾经报告过人畜共患病传播的缔约国、任何动物种类中记录过存在猴痘病毒的缔约国,以及可能怀疑或预计存在动物感染的缔约国,包括新近在家养宠物、牲畜或野生动物中受到影响的国家。这些建议适用于所有缔约国。
扩展后的建议:3.a. 在联邦、国家、国家以下和/或地方各级适当建立或启动公共卫生、兽医和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之间的“同一健康”合作协调机制或其他机制,以了解、监测和管理自然栖息地、森林和其他野生或受管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区、家庭和家庭周边环境、动物园、宠物店、动物收容所以及动物可能接触生活垃圾的任何环境中的动物对人以及人对动物传播的风险。
为应对人类、动物、植物和环境面临的健康威胁而发起的“同一健康联合行动计划”(who.int)
修订后的建议:3.b. 开展详细的病例调查和研究,以描述传播模式,包括疑似或记录在案的动物对人和人对动物的传播。在所有情况下,特别是对于非洲和东地中海区域的缔约国,应更新和调整病例调查表,以便收集关于人畜共患病和人际传播(包括通过性接触传播)的所有可能暴露情况和传播方式的信息。与世卫组织分享这些调查结果,包括持续报告病例。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MPX-Clinical_CRF-2022.3
修订后的建议:制定和部署医疗对策(4):这些建议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特别是包括有能力创新、开发和/或制造医疗对策的缔约国
修订后的建议:4.a. 缔约国应该追求和/或支持猴痘诊断工具、疫苗或治疗方法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以公平的方式增加可用性和提高产量。
扩展后的建议:4.b. 缔约国和制造商应与世卫组织合作,确保根据公平、公共卫生需求、本着团结互助精神,以合理的价格向最有需要的国家提供诊断工具、疫苗、治疗药物和其他必要用品,以支持努力阻止猴痘的进一步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