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政府就更新世卫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未来方向达成了一致,并就各国对这一全球商定文书提出的300多项修正案举行了第一轮集中讨论。《国际卫生条例》规定了商定的方法和义务,供各国用以防范和应对疾病暴发和其他紧急公共卫生风险。拟议修正案是为了应对COVID-19大流行带来的挑战。
《国际卫生条例(2005)》修正问题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于2月20-24日举行,其间首次对拟议修正案进行了讨论。工作组听取了各国政府提出的307项修正案背后的意图,并就每项修正案交换了意见。此外,还商定了后续步骤,以便就拟议修正案进行更深入的谈判,并计划于4月17-20日举行下一次会议。
工作组联合主席Ashley Bloomfield博士表示,在讨论《条例》修正案时,各国政府的侧重点是使其国家和国际社会能更好地为未来的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新西兰前卫生总干事Bloomfield博士说:“COVID-19向我们表明了拥有一套良好、有力的《国际卫生条例》至关重要,同时也表明了现行《条例》需要改进的地方。当前的大流行突出表明,各国必须携手合作,支持世卫组织的重要工作,使世界更加安全。本周会议期间讨论的基调和取得的进展都清楚表明,各国明白自己有责任确保这一进程取得成功。”
在为期一周的会议期间,世卫组织194个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卫生条例》的缔约国)强调了必须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在低收入国家;必须提供通过共享病原体所产生的惠益;必须公平及时获得医疗对策;以及必须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
工作组联合主席、沙特阿拉伯王国卫生部副大臣Abdullah M. Assiri博士表示,各国政府承诺领导这一旨在加强《国际卫生条例》的进程,从而使世界更加安全和健康。
Assiri博士说:“国家在这一进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它们需要执行《国际卫生条例》,履行义务,并做出应对公共卫生威胁所需的关键决定。在大流行期间,世界迫切需要有效的国际文书,并越来越重视世卫组织等国际组织。更新后的《条例》将使世界能够更好地及早发现疫情,防止其发展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这样做并更好地保护每个人,我们要加强集体能力。”
在会议之前,一个独立的多元化专家小组编写了一份对拟议修正案的技术评估,以协助各国进行谈判。
在修订《国际卫生条例》的同时,各国政府还在商讨起草一份关于预防、防范和应对大流行疫情的世卫组织文书,也称为“大流行文书”。各国政府将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举行会议,审议该文书的预稿。
Bloomfield博士指出,这两个进程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它们都以使世界更安全、免受传染病危害和确保公平应对公共卫生威胁的迫切需要为指导。他说:“更新《国际卫生条例》和起草大流行文书的工作有许多共同主题,包括必须公平获得卫生服务、开展合作和加强能力建设等。重要的是,这两个进程必须保持协调一致。”
世卫组织会员国于1951年发布了《国际卫生条例》,这是2005年产生的《国际卫生条例》的前身。《国际卫生条例》是一项在196个缔约国(包括194个世卫组织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文书。《国际卫生条例》为各国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包括要求向世卫组织报告具有国际传播风险的公共卫生事件。《条例》还概述了确定某一特定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这是世卫组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发出的最高级别警报,进而可触发各国的具体应对行动,以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并减少其对人口健康和整个社会的影响。